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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十二届全运会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13 10:47来源:山西省体育局 字体 [ ]

山西省第十二届全运会宣传工作方案

 

第十二届全运会即将于2013年8月31日至9月12日在辽宁省沈阳市举行,是今年举办的国内水平最高、规模最大、影响最为深远的大型综合性运动会,是包括我省在内的全国人民的一件大事。我省体育代表团将本着争取竞赛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的目标,以团结奋战、敢打敢拼的精神风貌参加本届全运会。

根据我省竞技体育发展现状,省体育局经过综合研判,认真分析,确定了我省2013年第十二届全运会的参赛目标,本届全运会我们要力争完成的任务目标是:在反映竞技体育综合实力的参赛人数、总分数、奖牌数、金牌数四项指标中,力争在体现数量、规模的参赛人数和总分数上有一项实现新的突破;力争在体现质量、水平的奖牌数、金牌数上有一项进入全国前20名行列,努力实现精神文明和运动成绩的双丰收。这一目标任务的提出是高标准的,也是高难度的。

在本届全运会上,我省共有440余名运动员参加了全运会预赛,共有227名运动员在116个小项上获得了决赛资格。作好本次全运会的宣传工作,特别是作好我省参赛运动员的新闻报道工作,对提升山西形象,开拓我省体育工作的新局面意义重大。

为做好第十二届全运会宣传工作,配合各新闻单位圆满完成采访报道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山西省第十二届全运会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苏亚君(山西省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李振生(山西省体育局副局长)

   薄建伟(山西省体育局副巡视员)

成员:

赵文莉(山西省体育局科教处处长)

李俊文(山西省体育局竞体处处长)  

周文杰(山西省体育局科教处副处长)

蒋军民(山西省体育局宣传中心主任)

杨森源(山西省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主任)

王少云(山西省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主任)

程中平(山西省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主任)

牛淳光(山西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主任)

刘吉芳(山西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主任) 

任凤鸣(山西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主任)

张文智(山西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主任)

刘慧文(山西省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主任)

    沈广晋(山西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主任)

新闻发言人:李振生(兼)

联络员: 周文杰(兼)

二、宣传工作重点

1、为代表团备战、参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做好山西全运代表团参加第十二届全运会的宣传报道,重点是展现我省运动员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体育道德风尚,大力宣传我代表团力争精神文明和运动成绩双丰收的参赛目标。充分报道我省运动员健康向上、公平竞赛的体育精神,不畏强手、顽强拼搏的意志品质和文明友善、举止得体的道德风范,突出“做体育使者,展山西风采”的主题。

2、全面报道近年来我省体育取得的成就。充分利用全运会这一综合性大赛平台,宣传我省竞技体育屡创佳绩、全民健身蓬勃发展、体育产业方兴未艾的良好态势,以及建设“健康山西”采取的新举措、开创的新局面。

3、做好针对比赛结果的报道。树立正确的成绩观,从参加全运会有利于查找问题、锻炼队伍,积累经验,促进提升我省竞技运动水平,全面推动我省体育工作的角度出发,对取得的成绩,报道要客观冷静,适度评价,留有余地;对比赛中暴露的问题和因队伍新老交替、培养年轻运动员等原因造成的比赛失利,报道应客观公正,尽量避免指责性评论,体现“胜不骄,败不馁”的基调。

4、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采访、报道、评论和访谈把握好“度”,既反映山西全运代表团的相关情况,也报道其他代表团的良好表现;既充分肯定对手的优异成绩,也热情鼓励未获佳绩的非本省运动员;既报道奥运项目的精彩场面,也宣传非奥项目的引人入胜,不厚此薄彼。对比赛中可能出现的争议,报道要以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不道听途说、捕风捉影。

5、宣传工作要紧扣本届全运会“全民健身,共享全运”的主题理念,体现全运会办赛特色。对东道主辽宁省以及沈阳市政府、人民、体育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为全运会成功举办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要正面宣传。

三、突发事件的应对

做好全运会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关系到我省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形象。

突发事件的应对要以沟通协调为主,辅以行政手段,加强正面宣传,疏导不良情绪,化解各种矛盾,为媒体记者营造便捷、高效、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及时恰当地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将因突发事件对全运会造成的影响减至最低,维护社会稳定和体育的社会形象。

(一)突发事件定义

当以下性质事件涉及山西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山西代表团其他人员及山西媒体记者时,有关责任单位应及时启动预案。

(1)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故或财产损毁事故;

(2)发生兴奋剂、赛风赛纪问题;

(3)裁判工作发生重大纰漏;

(4)媒体工作员发生性质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误报、漏报事件;

(5)发生违法、违规事件或政治性事件。

(二)应急程序

(1)上报。当突发事件发生时,事件发生区域内媒体人员或负责宣传工作人员应立即向“山西省第十二届全运会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现场情况。

(2)接报和处理。获知突发事件信息后,在向“山西省第十二届全运会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情况的同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临时措施实施控制或尽量消除障碍(或影响)。

(3)事件发生后,代表团全体成员与山西媒体记者不要擅自发表言论。尤其是对其他省市媒体和网络媒体,突发事件当事人和主管负责人特别注意不单独接受采访,不单独与外界人员交流,以防被篡改本意等,一般接受采访自己要留有备份的声像资料。

(三)处理

在接报后,“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召开专门会议了解事件过程、定义事件性质、研究应对策略、统一宣传口径,并责成专人负责全过程处理,进行舆情收集与研判。

相关涉事单位人员应严格按照“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配合“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做好协调、分配、调派及联系工作,安排有关专业人员控制事态发展。

四、要求

1、科教处、竞体处、宣传中心和各有关项目中心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各参赛单位要对运动员、教练员和相关人员进行媒体关系培训,切实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同时确定本单位全运会宣传联络员,准备相关材料,为本省记者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配合其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宣传纪律。遵守中宣部、国新办、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和全运会组委会新闻宣传部关于新闻报道的相关规定,充分利用好赛场混合区和赛后新闻发布会的采访机会,及时报道比赛进程。

3、高度关注山西运动员的比赛。凡山西运动员参加的比赛,要求每位记者尽可能亲临赛场,第一时间采访报道并加油鼓劲。用自身媒体的影响力,大力宣传全运,宣传山西。

4、对发表刊登的相关报道,最后统计总结,根据考核和表现,择优奖励、表彰。

 

 

 

                                        山西省体育局

 

                                          20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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