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体科函〔2021〕5号
关于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学法、懂法、守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山西体育职业学院、各直属运动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兴奋剂工作系列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惩治兴奋剂犯罪相关规定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体科字〔2020〕199号)的要求,进一步普及反兴奋剂法律知识,加快构建“追惩预防并举,以预防为重”的反兴奋剂长效治理体系,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学法、懂法、守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反兴奋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宣传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惩治兴奋剂犯罪相关规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简称《兴奋剂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二、教育方式
(一)开展专题培训
1.推选讲师。各单位推选至少2名讲师,于4月6日前报至省反兴奋剂中心。省反兴奋剂中心将对其安排时间进行集中培训。
2.自行培训。由各单位的讲师在本单位自行开展培训工作。各单位要组织全体运动员、教练员、科医人员、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
3.交流体会。为确保人人知晓、人人掌握,培训结束后,每一名参训人员需手写学习心得体会一份。
4.各单位要提前将培训时间、地点、议程报至省反兴奋剂中心,省反兴奋剂中心将安排人员到现场参与、互动,并及时解答有关问题。
(二)设立宣传园地,加强宣传教育
1.要在训练场设立专门场地开展反兴奋剂法律知识的宣传工作。可自行设计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如设立宣传栏、易拉宝、展板等。使运动员、教练员充分认识到使用兴奋剂的危害及后果,提高警惕,自觉抵制,坚定开展反兴奋剂斗争、拿干净金牌的决心和信念。
2.将学习心得体会张贴于宣传园地。
三、宣传方式
在局官网和网易山西体育频道,设立反兴奋剂“学法、懂法、守法”专栏,将各单位的培训、宣传园地都发布到网上,让反兴奋剂的理念和决心入眼、入脑、入心,让运动员和教练员真正认识到兴奋剂不敢用、不能用、不想用。把习近平总书记“拿道德的金牌、拿风格的金牌、拿干净的金牌”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我省运动员在陕西全运会和东京奥运会上兴奋剂问题“零出现”。
请各单位于4月30日前将培训、宣传及学习心得体会张贴的照片、视频等资料,报送省体育局科技教育宣传处和省反兴奋剂中心。
科技教育宣传处
联 系 人:靳远川 13613413369
省反兴奋剂中心
电子邮箱:sxkjchfxfj@163.com
山西省体育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