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能力培训
测评机构遴选方案
为适应国家职业资格改革要求,推进我省体育行业水平评价类职业项目发展,根据《体育总局人力中心关于持续开展健身教练职业能力培训测评工作的通知》(体人力字〔2022〕82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拟遴选培训测评机构,开展健身教练、健身操舞指导员等5个项目的职业能力等级认定工作,进一步填补市场空白,满足社会需求。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开展工作的意义
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体育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发挥人才评价的“指挥棒”功能,持续畅通体育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提升体育技能人才服务全民健身能力,加强体育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体育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
山西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以下简称“鉴定站”)
三、测评机构设置原则
(一)根据职业能力自主测评项目开展需求,拟选定一家测评机构;
(二)公示测评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三)自愿申请且自觉接受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技术指导,山西省体育局、鉴定站的监督。
四、公示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失信、重大经济纠纷、不良借贷等不良行为记录;
2.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并有一定的经费保证,无违规情况;
3.具有与所测评职业(项目)及其等级或类别相适应的场地和设备设施(理论考场具备无纸化考试条件优先);
4.具备开展培训组织和测评工作的场地设施设备和器材,且场地和设施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
5.具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实施经验,在本省具有一定影响力;
6.具有较完善的项目发展计划和健全的行政管理、考务管理、场地管理等规章制度及体系;至少拥有2-3名专职组织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已编制培训测评组织实施各环节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突发情况应急预案;
7.能自觉接受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管理、技术指导和省体育局、鉴定站的监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及公示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列入体育市场黑名单的企业;
2.提供虚假信息或进行虚假宣传的;
3.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
4.有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5.财务制度不健全,票据使用混乱,乱收费等违规现象的;
6.不具备正常运营能力的;
7.项目、规划、经营方向等发生重大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8.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五、公示程序
(一)提交申报材料
1.《山西省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能力培训测评机构申请表》;
2.单位法人资质证明;
3.测评场所的产权证明材料,以及配套设备、器材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影像证明材料;
4.测评项目发展计划;
5.测评机构组织架构,各项规章制度;
6.开户银行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账户资金证明材料。
(二)审核评估
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相关领导、专家等成员组成评估小组开会进行评估评分,包括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
1.评估小组由三人组成,经实地考察后分别对培训机构进行打分,最终得分取三人打分相加后总分除以三的平均分;
2.考核评估低于60分标准的培训机构视为不合格,不予公示;
3.根据测评表打分排名,排名第一者选定为培训测评机构。
(三)遴选结果山西省体育局网站公示,并上报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开展后续流程。
六、工作要求
(一)测评机构应严格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职业能力测评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强评价规范体系建设,提高测评质量。积极配合鉴定站工作,做好学员及考生的服务。
(二)本着推广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的原则,测评机构应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项目要求确定收费标准,并在招生公告中予以明确,在山西辖区内的、相同项目的收费应基本保持一致。
七、申报时间与项目
(一)申报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前提交相关材料,过期不候,纸质版材料以寄出时间为准。
(二)可申报项目(5项):
1.健身教练
2.健身操舞指导员
3.青少年体能训练指导
4.田径(跑步)指导员
5.运动营养师
八、其他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51-7686164
邮箱:sxtyfzzx_pjk@163.com
邮寄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寇庄北街2-6号体育局机关2楼
(二)材料申报方式
各有关单位将所有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同版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采用快递寄送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至指定地点。
附件:《山西省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能力培训测评机构申请表》
山西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