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运城市体育总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大会表决通过了《运城市体育总会章程》《运城市体育总会财务管理制度》和《运城市体育总会会费管理办法》,选举产生了市体育总会第一届委员会主席、常务副主席、监事会成员、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和理事会成员。
近年来,在山西省体育局、山西省全民健身指导中心和山西省体育总会的精心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运城市的群众体育工作呈现蓬勃发展的势头,全国广场舞大赛总决赛勇夺冠军,十六届省运会群体项目取得全省前三名,举办市运会群体组12个大项取得圆满成功,市县两级体育类协会和俱乐部突破300个。市体育总会的成立,将架起经济社会和社会体育组织的桥梁,进一步规范全市体育社会组织的管理,进一步推动全市全民健身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市体育总会要始终坚持党的体育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纲要》,积极推动全民健身运动,为提高我市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增强全市人民体质做出应有贡献;要充分发挥好体育总会作为社团组织的功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群众的体育活动,着力打造运城体育品牌赛事;要不断强化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完善体育社团组织管理制度,推动体育社团组织不断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服务功能,特别是要注重加强与新闻界的联系和合作,推动报、台、网、端等各类传播平台融合发展,扩大体育文化宣传的影响力,为运城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新当选的市体育总会第一届委员会主席表示,市体育总会将紧紧围绕全市体育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着力在提升全民健身意识上下功夫,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出发点,着力打造体育品牌赛事活动,推动“体育+”融合发展。同时,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的新思路、新办法、新模式,充分发挥会员和会员单位的作用,努力建立一套科学的运作和管理机制,不断壮大会员队伍,扩大组织覆盖,延伸工作领域,树立良好形象,营造全社会参与健身运动、参与体育事业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加快体育强市建设。
市总工会、市妇联、市直机关工委、市体育运动学校及运城市各县(市、区)体育部门负责人、43个市级体育协会、俱乐部负责人参加大会。
(省体育发展中心 韩颖编辑 贾京儒实习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