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体科〔2022〕14号
关于开展省运动队常态化反兴奋剂督查工作的通知
山西体育职业学院,各直属训练单位,有关全省性体育社会组织:
为做到兴奋剂问题“零出现”“零容忍”,确保山西省竞技体育工作风清气正、纯洁干净、公平公正,经研究,省体育局决定组织开展省运动队常态化反兴奋剂督查工作,督促省运动队全面抓实抓细反兴奋剂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人员
由科教宣处和反兴奋剂中心共同组成督查组,每次督查活动督查人员随机配备,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有关专家参与。督查人员开展督查活动时出示反兴奋剂督查工作证件。
二、督查内容
(一) 检查各训练单位、运动队“五明确一预案”执行情况;
(二) 检查各训练单位反兴奋剂工作机构亮牌工作、职责上墙情况;
(三) 检查各训练单位反兴奋剂法律知识宣传园地、宣传栏等宣传品设立情况;
(四)检查运动员食品、药品、营养品“三品” 管理使用情况,包括化妆品、减肥产品管理使用情况;
(五)检查国家检查库和省运动员行踪信息申报情况;
(六)检查运动员治疗用药豁免申报情况;
(七)考察运动员反兴奋剂教育效果;
(八)了解省运动队日常管理措施,宣讲体育总局反兴奋剂管理规定和政策要求等。
三、督查方式
(一)根据各运动队备战任务和参赛安排,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
(二) 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相关训练单位和运动队要立行立改。对于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督查要求
各单位应主动配合反兴奋剂督查工作开展,不得拒绝、阻扰,为督查工作开展创造便利条件。
山西省体育局
2022年8月1日